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教育部14日公開發佈《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金等行為的規定》,針對少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的行為設立6條“紅線”。《規定》明確的6條禁令分別是:一是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;二是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、考核評價的宴請;三是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;四是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;五是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、報刊、生活用品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;六是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。《規定》對違紀情況的懲罰也做出規定:對違規違紀的,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,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。情節嚴重的,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,並撤銷其教師資格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教育部對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做好《規定》的貫徹落實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。一是要高度重視,加強領導,精心部署,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,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,做到常抓不懈、警鐘長鳴,深入持久地開展師德師風建設。二是要加大宣傳教育,迅速將《規定》要求傳達到教職員工、學生及家長,加大師德先進典型宣傳力度,大力推進廉政文化進校園活動,倡導學生及家長通過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師表達感恩、感謝之情。三是要抓住重要節假日和時間段,特別是教師節及學校開學、學生畢業等重要節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。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《規定》落實的監督檢查,做到有訴必查,有錯必糾,堅決查處頂風違紀的行為。  (原標題:設6條“紅線”嚴禁教師收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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